补充定额是指本省份计价定额内没有包含的定额,如需补充定额,操作流程如下:
例:新建“泥浆制作”补充定额。该补充定额数据如下表:
编码 | (人材机)名称 | 单位 | 定额价 | 定额消耗 |
---|---|---|---|---|
1001001 | 人工 | 工日 | 106.28 | 1.88 |
5501003 | 粘土 | m3 | 11.65 | 1.77 |
3005004 | 水 | m3 | 2.72 | 11 |
8005009 | 灰浆搅拌机容量(200L)以内 | 台班 | 129.87 | 0.3 |
补充定额资料:定额编号:1-1-1-1
定额名称:泥浆制作
定额单位:10m3
操作要点:
1、建立补充定额
点击造价书界面右上角,点击
。
2、完善定额信息
3、选择对应分类,填入定额信息,填入时可直接复制文本粘贴至选框。以本定额为例,选择录入分类:桥梁工程。
4、在下方【工料机】界面,右键添加工料机,并填入工料机信息。
【选择工料机】界面可在右上角,输入编号或者关键字,点击回车键,即可查询。勾选后点击右下角【确定】,即可完成添加。
5、调用定额信息
返回【造价书】界面,点击右上角【定额库】,在定额库列表中下拉选择【我的补充定额】,调用方式可参照第四节第一条:套定额常见方法。
文档更新时间: 2020-11-02 11:26 作者:pan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