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第86号公告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及《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382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 额》(JTG/T3833-2018)(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结合我区 实际,现将有关补充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规定发布之日前已批复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或预算编审仍执行原计价依据,造价不再进行调整; 本规定发布之日后上报或在本规定发布之日前上报但尚未批复 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或预算编审应执行新计价依据。

二、人工工日单价:我区新建、改(扩)建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单价执行《新疆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表》(详见附件),人工工日单价(元/日)仅作为估算、概算、预算的编 审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一条路线跨越两个以上不同工资区时,按各段路线长度加权计算人工工日单价。

三、规费:我区各项规费及费率为养老保险费16%、失业保险费0.5%、医疗保险费9.8%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9%、生育 保险0.8%)、住房公积金8%、工伤保险费0.5%计列。

规费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的标 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和审查公路工程估 算、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缴纳费用的依据。

四、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新疆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表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1-04 09:09   作者:孝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