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包括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以下简称本办法)的总则、预算编制、预算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四级及等外标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预防养护、专项养护和修复养护类别的小修、中修工程预算编制和管理。三级及以上等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参照《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DB 43/T 858-2014)规定执行。大修、改建工程应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JTG 3830—2018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T 3832—2018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T 3833—2018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3 术语

3.1 农村公路

  农村公路一般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其技术等级为四级及等外。

3.2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是在合理劳动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单位的养护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3.3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是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养护工程预算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养护工程量,按照规定的养护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材料设备预算价格、依据本办法编制。

4 总则

  4.1 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T 5190-2019)、《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 、《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导则》的规定,结合农村公路养护行业的特点,制定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

  4.2 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定额包括预算定额和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两部分。

  4.3 经审定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是确定养护工程造价,签订养护工程合同,实行养护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投资包干和办理工程结算,实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实行招投标的公路养护工程,其预算经审核后是编制工程标底或控制价上限的依据。

  4.4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符合公路养护、施工技术规范。 4.5 本办法及配套定额未包含专业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执行相应行业定额及规定。 4.6 本办法不包括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风雪、冰冻、暴雨、洪水、地震等)造成的公路设施的破坏,为应急维持交通所发生的抗灾抢险工程费用,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增加的工程费用。

5 预算编制方法

  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时,应根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各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按预算编制年工程所在地的人工工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计算出各工程项目的工、料、机费用,并按本办法第五章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各项费用。预算的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各项费用的计算均应通过规定的表格反映。各种表格计算顺序和相互关系如图 1 所示。

5.1 编制依据

  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
  b)本办法及配套定额; c)湖南省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计价依据;
  d)批准的养护工程计划、设计文件(若有)等有关资料;
  e)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
  f)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g)有关合同、协议等;
  h)其他有关资料。

5.2 预算文件组成

  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和全部预算计算表格组成。

5.2.1 封面和目录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本办法附录 C 的规定制作。目录应按养护工程预算表的的表号顺序编排。

5.2.2 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写出编制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应叙述的内容一般有:
  a)工程概况:养护工程所在地,项目名称、项目文号、管理单位、技术等级、路面类型及结构形式、公路里程、交通量、路基宽度,最近一次大中修时间或建成通车时间等。
  b)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或来源,补充定额及编制依据等的详细说明。
  c)与预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或将复印件附后)和设计图纸。
  d)总预算金额,人工、钢材、水泥、木料、沥青的总需要量情况,各设计方案的经济比较,以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e)预留费用取定的原则和依据。
  f)其他与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5.2.3 预算表格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应按统一的预算表格计算(表格式样见附录 C)。

5.2.4 预算文件

  预算文件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的份数,随设计文件一并报送(包括电子文档和编制补充定额的详细资料)。
  预算文件包括的内容如图 2 所示。

5.3 预算项目

  预算项目应按项目表的序列及内容编制。当实际出现的工程和费用项目与项目表的内容不完全相符时,一、二、三、四部分和“项”的序号、内容应保留不变,项目表中的“项”以下的分项在引用时应保持序号、内容不变,缺少的分项内容可随需要就近增加,并按项目表的顺序以实际出现的级别依次排列,不保留缺少的“项”以下的项目序号。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养护工程费
         第一项 临时工程
         第二项 路基工程
         第三项 路面工程
         第四项 桥涵工程
         第五项 隧道工程
         第六项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第七项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第八项 其他工程
         第九项 专项费用
           1.施工场地建设费
           2.安全生产费
        第二部分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
        第四部分 预备费

5.4 预算费用组成

  预算费用的组成如图 3 所示。

6 预算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

6.1 养护工程费

  6.1.1 公路养护工程费包括: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养护工程费除专项费用外,其他均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即各项费用均以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费率)进行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定额养护工程费包括定额直接费、定额设备购置费的 40%、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定额直接费包括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
  6.1.2 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指列入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养护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1)包括: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津贴、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人工费以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综合工日单价计算。
  3)人工费标准按照本地区公路养护项目的人工工资统计情况以及公路养护劳务市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单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不作为养护单位实发工资的依据。
  2 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等,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计算的费用。
  1)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2)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各种材料原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a)外购材料:外购材料价格参照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和按调查的市场价格进行综合取定。
  b)自采材料:自采的砂、石、黏土等自采材料,按定额中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间接费和矿产资源税(如有)计算。
  ——运杂费系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如果发生,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
  a)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的材料,按调查的市场运价计算运费。
  b)一种材料当有两个以上的供应点时,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由于预算定额中已考虑了工地运输便道的特点,以及定额中已计入了“工地小搬运”的费用,因此汽车运输平均运距中不得乘调整系数,也不得在工地仓库或堆料场之外再加场内运距或二次倒运的运距。
  c)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表 1 规定的毛质量计算。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场外运输损耗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见表 2。

  ——采购及保管费:
  a)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指在组织采购、保管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储存损耗。
  b)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计算。
  c)钢材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 0.75%。燃料、爆破材料为 3.26%,其余材料为 2.06%。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预算价格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不计采购及保管费,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 0.42%。
  3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列入预算定额的工程机械和工程仪器仪表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费用等。
  1)工程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机械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车船税。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2)工程仪器仪表使用费指机电工程施工作业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计算。
  ——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 kW·h(度)电的单价可由下述公式计算:

A=0.15K/N

  式中:A──每 kW·h 电单价(元);
     K──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
  6.1.3 设备购置费指为满足公路运营、管理需要购置的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设备的费用,包括隧道照明、消防、通风的动力设备,公路监控、通信、路网运行监测、供配电及照明设备等。
  1 设备购置费应列出计划购置的清单(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备预算价计入。
  2 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各种税费按编制期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6.1.4 工程类别划分如下:
  1 土方:指人工及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路基掺灰、路基换填及台背回填。
  2 石方:指人工及机械施工的石方工程。
  3 运输:指用汽车、拖拉机、机动翻斗车、船舶等运送土石方、路面基层和面层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绿化苗木等。
  4 路面:指路面所有结构层工程、路面附属工程、便道以及特殊路基处理(不含特殊路基处理中的圬工构造物)。
  5 隧道:指隧道土建工程(不含隧道的钢材及钢结构)。
  6 构造物Ⅰ:指砍树挖根、拆除工程、排水、防护、特殊路基处理中的圬工构造物、涵洞、交通安全设施、拌和站(楼)安拆工程、便桥、便涵、临时电力和电信设施、临时轨道、临时码头、绿化工程等工程。
  7 构造物Ⅱ:指小桥、中桥、大桥、特大桥工程。
  8 构造物Ⅲ:指商品水泥混凝土的浇筑、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商品稳定土混合料的铺筑、外购混凝土构件、设备安装工程等。
  9 钢材及钢结构:指所有工程的钢材及钢结构等工程。
  6.1.5 购买的路基填料、绿化苗木、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混凝土构件不作为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
  6.1.6 措施费包括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交通维护费、施工辅助费、工地转移费。
  1 冬季施工增加费指按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养护施工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寒保温设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工地临时取暖以及技术操作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
  1)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因冬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的支出。
  ——施工机具所需修建的暖棚(包括拆、移),增加油脂及其他保温设备费用。
  ——因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及照明等有关支出。
  ——与冬季施工有关的其他各项费用,如清除工作地点的冰雪等费用。
  2)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附录七全国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的规定,我省全境均为准一区。
  3)冬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规定各气温区的取费标准。为了简化计算手续、采取全年平均摊销的方法,即无论是否在冬季施工均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冬季施工增加费。
  4)冬季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 3 的费率计算。

  注:绿化工程不计冬季施工增加费。
  2 雨季施工增加费指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雨、排水、防潮和防护措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
  1)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因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工、料、机费用的支出,包括工作效率的降低及易被雨水冲毁的工程所增加的清理坍塌基坑和堵塞排水沟、填补路基边坡冲沟等工作内容。
  ——路基土方工程的开挖和运输,因雨季施工(非土壤中水影响)而引起的黏附工具、降低工效所增加的费用。
  ——因防止雨水必须采取的挖临时排水沟、防止基坑坍塌所需的支撑、挡板等防护措施费用。
  ——材料因受潮、受湿的耗损费用。
  ——增加防雨、防潮设备的费用。
  ——因河水高涨致使工作困难等其他有关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
  2)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附录八全国雨季施工雨量区及雨季区划分表”的规定,我省全境均为Ⅱ区 6 个月。
  3)雨季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 4 的费率计算。

  3 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和合理的施工组织要求,必须在夜间施工或必须昼夜连续施工而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以夜间施工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与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 0.5%计算。
  4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该费用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 5 的费率计算。

  5 交通维护费系指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标志和标牌等费用。交通维护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费率按 2%计算。 若施工图预算编制时有专门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且按相关工程量计算了交通维护费,则不按费率计取。
  6 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施工辅助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6 的费率计算。

  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及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生产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2)检验试验费指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养护工程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
  3)高填方和软基沉降监测、高边坡稳定监测、桥梁施工监测、隧道施工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等施工监控费含在施工辅助费中,不得另行计算。
  7 工地转移费指施工企业迁至新工地的搬迁费用。工地转移距离按地级城市所在地至工地的里程计算。
  1)工地转移费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职工及随职工迁移的家属向新工地转移的车费、家具行李运费、途中住宿费、行程补助费、杂费等。
  ——公物、工具、施工设备器材、施工机械的运杂费,以及外租机械的往返费及施工机械、设备、公物、工具的转移费等。
  ——非固定工人进退场的费用。
  2)工地转移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 7 的费率计算。

  3)工地转移里程数在表列里程之间时,费率可内插计算。工地转移距离在50km 以内的工程按 50km 计算。
  8 辅助生产间接费指由施工单位自行开采加工的砂、石等自采材料及施工单位自办的人工、机械装卸和运输的间接费。
  1)辅助生产间接费按定额人工费的 3%计。该项费用并入材料预算单价内构成材料费,不直接出现在预算中。
  6.1.7 企业管理费由基本费用、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和财务费用四项组成。
  1 基本费用指养护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1)基本费用包括:
  ——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以及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网络、书报、办公软件、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用煤(电、气)等费用。
  ——差旅交通费: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劳动保险费: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
  6 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职工福利费: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企业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工会经费:指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按全部职工 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不含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保险费: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及生产用车辆等保险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费用。
  ——工程排污费: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
  ——税金:系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其他: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竣(交)工文件编制费、招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定额测定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等费用。
  2)基本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 8 的费率计算。

  2 主副食运费补贴指施工企业在远离城镇及乡村的野外施工购买生活必需品所需增加的费用。该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 9 的费率计算。


  3 职工探亲路费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在探亲期间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和途中住宿费等费用。该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10 的费率计算。

  4 财务费用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提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 11 的费率计算。

  6.1.8 规费指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
  1 规费包含:
  1)养老保险费: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5)住房公积金: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 各项规费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的标准计算。
  6.1.9 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按定额直接费及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之和的 7.42%计算。
  6.1.10 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养护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 应根据国家或工程所在地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税金=(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9%

  6.1.11 专项费用包括施工场地建设费和安全生产费。
  1 施工场地建设费包括:
  1)按照工地建设标准化要求进行承包人驻地、工地试验室建设,钢筋集中加工、混合料集中拌制、构件集中预制等所需的办公、生活居住房屋(包括职工家属房屋及探亲房屋),公用房屋(如广播室、文体活动室、医疗室等)和生产用房屋(如仓库、加工厂、加工棚、发电站、变电站、空压机站、停机棚、值班室等)等费用。
  2)包括场区平整(山岭重丘区的土石方工程除外)、场地硬化、排水、绿 化、标志、污水处理设施、围墙隔离设施等的费用,不包括钢筋加工的机械设 备、混合料拌和设备及安拆、预制构件台座、预应力张拉设备、起重及养护设备,以及预算定额中临时工程的费用。
  3)包括以上范围内的各种临时工作便道(包括汽车、人力车道)、人行便道,工地临时用水、用电的水管支线和电线支线,临时构筑物(如水井、水塔等)、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或租赁、维修、拆除、清理的费用;但不包括红线范围内贯通便道、进出场的临时道路、保通便道。
  4)工地试验室所发生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试验设备和仪器等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用。
  5)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指裸露的施工场地覆盖防尘网、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洒水或喷洒抑尘剂,运输车辆的苫盖和冲洗、环境敏感区设置围挡,防尘标识设置,环境监控与检测等所需要的费用。
  6)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的费用。
  施工场地建设费以施工场地计费基数,按表 12 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施工场地计费基数为定额养护工程费扣除专项费用。

  2 安全生产费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费用,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费用,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按养护工程费乘以安全生产费费率计算,费率按不少于 1.5%计 取。

6.2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6.2.1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包含永久占地费、临时占地费、拆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他费用。
  6.2.2 永久占地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1 土地补偿费包括征地补偿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等缴纳的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用地图编制费及勘界费等。
  2 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指征用耕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补助费。
  3 耕地开垦费指公路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由建设项目法人(业主)负责补充耕地所发生的费用;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开垦费。
  4 森林植被恢复费指公路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单位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
  5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指根据国家规定为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养老而交纳的保险费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按项目所在地区市州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6.2.3 临时占地费包括临时征地使用费、复耕费。
  1 临时征地使用费指为满足施工所需的承包人驻地、预制场、拌和场、仓库、加工厂(棚)、堆料场、取弃土场、进出场便道、便桥等所有的临时用地及其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2 复耕费指临时占用的耕地、鱼塘等,在工程交工后将其恢复到原有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6.2.4 拆迁补偿费指被征用或占用土地地上、地下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公用设施、文物等的拆除、发掘及迁建补偿费,拆迁管理费等。
  6.2.5 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6.2.6 其他费用指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与征地拆迁相关的费用。
  6.2.7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计算方法如下:
  1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应根据设计文件确定的建设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
面积及其附着物的情况,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2 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根据审批单位批准的建设工程占用林地的类型及面积,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3 当与原有的电力电信设施、管线、水利工程、铁路及铁路设施互相干扰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商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补偿金额,也可由这些部门按规定编制费用以确定补偿金额。

6.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3.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养护工程项目管理费、前期工作费、工程保险费、其他相关费用。
  6.3.2 养护工程项目管理费包括养护单位项目管理费、养护工程信息化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其中养护单位项目管理费、养护工程信息化费和工程监理费均为实施建设项目管理的费用,可根据养护管理单位(业主)、施工、监理单位所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统筹使用。
  1 养护单位项目管理费指养护管理单位(业主)为进行公路养护项目的筹 建、养护、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1)养护单位项目管理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招标管理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养护管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含其他行业或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费用、养护管理单位负责的竣(交)工文件编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对养护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及竣工决算等全过程进行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用;境内外融资费用(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2)养护单位项目管理费以定额养护工程费为基数,按表 13 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2 养护工程信息化费指养护管理单位(业主)和各参建单位用于养护建设 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运维及各种税费等费用,包括养护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等相关费用。养护工程信息化费以实际需要发生费用计取。
  3 工程监理费指养护单位(业主)委托具有监理资格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1)工程监理费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办公、试验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检测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2)工程监理费以定额养护工程费为基数,按表 14 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4 设计文件审查费指在项目审批前,养护单位(业主)为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所需要的相关费用。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定额养护工程费为基数,按表 15 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5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指在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前,由养护管理单位(业主)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路养护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试验意见,以及进行桥梁动(静)载试验或其它特殊检测等所需的费用。
  1)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按 500 元/公里计算。
  2)农村公路按双车道计算,每增加一条车道,费用增加 10%。
  6.3.3 项目前期工作费系指养护项目的公路检测评定费、工程设计费,以及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文件编制费,该费用包括: 1 公路检测评定费是为了查明公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病害原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等,采用相应的仪器和设备对公路、桥梁、隧道进行检测、实验、分析和技术状况评定等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
  2 工程设计费是根据公路病害的实际情况进行勘察、计算、分析、研究,确定合理、有效的养护设计,并按有关要求完成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费、预算编制费等。
  3 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值或清单预算)文件编制费等。
  4 计算方法:
  1)公路检测评定费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才能计算。
  2)工程设计费依据委托合同计列,无合同时以定额养护工程费为基数,按表 16 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3)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文件编制费包括: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值或清单预算)文件编制或审查的费用,以养护工程费之和为基数,取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的相关规定计算。未实行招投标的项目不计算该项费用。
  6.3.4 工程保通管理费指养护工程需边施工边维持通车的养护项目,为保证公(铁)路运营安全及施工安全而进行交通疏导所需的媒体、公告等宣传费用及协管人员经费等。工程保通管理费按实际需要列支。
  6.3.5 工程保险费指在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企业按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的费用,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1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 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进行的保险。
  3 工程保险费以养护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按 0.4%费率计算。
  6.3.6 其他费用指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与公路养护相关的费用,按其相关规定计算。

6.4 预备费

  预备费由价差预备费及基本预备费两部分组成。在养护项目养护期限内,凡需动用预备费用,属于公路交通部门投资的项目,需经养护单位提出,按养护项目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属于其他部门投资的养护项目,按其隶属关系报有关部门核定批准。

6.4.1 价差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系指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工程竣工年期间,第一部分费用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工程费、间接费等以及第二、三部分费用由于政策、价格变化可能发生上浮而预留的费用。
  1 计算方法:价差预备费以养护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设计文件编制年始至养护工程竣工年终的年数和年工程造价增涨率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价差预备费=P×[(1+i)n-1-1]

  式中:P——养护工程费总额(元)
     i——年工程造价增涨率(%)
     n——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养护开工年+养护项目施工期限。
  2 年工程造价增涨率按有关部门公布的工程投资价格指数计算。
  3 设计文件编制至工程交工在 1 年以内的工程,不列此项费。

6.4.2 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系指在施工图设计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其用途如下:
  1 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设计预算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
  2 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的价差;材料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3 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4 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5 计算方法:以养护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 3%计算。采用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承包的工程,包干系数为施工图预算中养护工程费之和的 3%。施工图预算包干费用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
  该包干费用的内容为:
  1)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修改设计而增加的费用,但不包括因水文地质条件变化造成的基础变更、结构变更、标准提高、工程规模改变而增加的费用。
  2)预算审定后,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由于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3)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的费用 (例如防洪的费用)等。

6.5 养护工程预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6.5.1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见表 17。

文档更新时间: 2020-08-11 15:01   作者:pan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