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预算项目
根据《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导则》(JTG 5610-2020)的基本规定,养护工程费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养护费、修复养护费、专项养护费和应急养护费。
编制预算时应分别单独编制,每个预算项目应按项目表的序列及内容编制,如实际出现的工程和费用项目与项目表的内容不完全相符时,第一、二、三部分和“项”、“目”的序号、内容应保留不变,“节”、“子目”可随需要增减,并按项目表的顺序以实际出现的“节”、“子目”依次排列,不保留缺少的“节”、“子目”序号。
公路养护工程预算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
第一项 养护专项费用,其“目”如下
10.安全生产费
20.施工场地建设费
第二项 养护工程费,其“目”如下
10.路基工程
20.路面工程
30.隧道工程
40.桥涵工程
5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60.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第二部分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第三部分 养护工程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预备费
预算项目按预防养护费、修复养护费、专项养护费分类编制,项目表的详细内容见附录 B。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27 16:22   作者:孝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