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构建节约型公路行业,适应公路养护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
和有效控制养护工程造价,提高公路养护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制质量,规范
养护工程造价的编制,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的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及交通运输部《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养护预算编制
导则》(JTG5610-2020)的规定,结合甘肃省公路养护行业的特点,制定《甘
肃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一般公路(包括
一、二、三、四级公路,不包括农村公路)的预防养护费、修复养护费、
专项养护费的预算编制和管理,应急养护费按预算编制年前三个年度实际
发生额的平均值计列。
1.0.3 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是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确定公路养护工程资金需求量、编制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的依据。经
审定后的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是确定公路养护工程造价、签订公路养护工
程合同、实行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投资包干和办理工程结算、
实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
1.0.4 编制养护预算时,应根据项目的设计文件,全面了解工程所在
地的养护施工条件,掌握各项基础资料,正确引用定额、取费标准、人工
单价、材料与设备价格,按本办法进行编制。
1.0.5 本办法及配套定额未包含的专业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执行
相应行业定额及规定。
1.0.6 编制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时,除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6-27 16:18 作者:孝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