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交建局,厅公路中心、厅港航中心,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及《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定额》(JTG/T3833-2018)(以下统一简称为《新编制办法及其定额》)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有关补充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19年5月1日起,我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均应执行《新编制办法及其定额》。在此之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二、2019年5月1日前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已通过审查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执行原编制办法及其定额。
三、调整概算、建设期内设计变更预算原则上与批复概算、预算采用的编办、定额保持一致。
四、《新编制办法及其定额》中人工(含机械工)工日单价
为128.17元/工日。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估算、概算、预算编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五、结合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新编制办法及其定额》中规费费率为34.4%,其中:养老保险费率为16%,失业保险费率为0.5%,医疗保险费率为6.8%(含生育保险费率为0.8%),公积金费率为10%,工伤保险费率为1.1%。
六、税金按照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6号公告执行。
七、我省绿化工程估算指标暂按《江苏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苏交质〔2012〕41号)文件执行。
八、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安全生产费费率计 算,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的《省安委会关于以更高标准 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苏安〔2019〕14号)的文件要求:主线桥路比超过20%,含高墩、悬浇、支架现浇的一般路基建设项目和一般隧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费率为1.6%;过江通道、高速公路改扩建和长度大于3000米隧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费率为1.8%;除以上规定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费费率按照《新编制办法及其定额》执行。
附件:1.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
2.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6号公告
抄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