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定额包括汽车便道,临时便桥,临时码头,轨道铺设,架设输电线路,人工夯打小圆木桩共6个项目。
2.汽车便道按路基宽度为7.0m和4.5m分别编制,便道路面宽度按6.0m和3.5m分别编制,路基宽度4.5m的定额中已包括错车道的设置。汽车便道如使用期内需要养护的,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3.临时汽车便桥按桥面净宽4m、单孔跨径21m编制。钢栈桥分上、下部进行编制,下部工程量按钢栈桥下部总质量计算,上部的工程量按钢栈桥桥面面积计算。
4.重力式砌石码头定额中不包括拆除的工程内容,需要时可按“桥涵工程”项目的“拆除旧建筑物”定额另行计算。
5.轨道铺设轻轨(11kg/m,15kg/m)定额中未考虑道砟,轨距75cm,枕距80cm,枕长1.2m;重轨(32kg/m)定额在路基上已考虑道砟的周转实用,本定额按实际实用量的30%计。重轨定额按轨距1.435m,枕距80cm,枕长2.5m,岔枕长3.35m编制。
6.人工夯打小圆木桩的土质划分及桩入土深度的计算方法与打桩工程相同。圆木桩的体积,根据设计桩长和梢径(小头直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
7.本章定额中便桥,输电线路的木料、电线的材料消耗均按一次使用量计列,使用定额时应按规定计算回收;其他各项定额分别不同情况,按其周转次数摊入材料数量。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1-03 16:48 作者:孝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