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定额人工开挖、机械开挖轻轨斗车运输项目是按上导洞、扩大、马口开挖编制的,也综合了下导洞扇形扩大开挖方法,并综合了木支撑和出渣、通风及临时管线的工料机消耗。

2.本定额正洞机械开挖自卸汽车运输定额不分工程部位(即拱部、边墙、仰拱、底板、沟槽、洞室)均使用本定额。定额中综合了出渣、施工通风及高压风水管和照明电线路的工料机消耗。

3.本定额连拱隧道中导洞、侧导洞开挖和中隔墙衬砌是按连拱隧道施工方法编制的,除此以外的其他部位的开挖、衬砌、支护可套用本节其他定额。

4.格栅钢架和型钢钢架均按永久性支护编制,如作为临时支护使用,应按规定计取回收。

5.喷射混凝土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混凝土的回弹量。钢纤维混凝土中钢纤维掺入量按喷射混凝土质量的3%掺入。当设计采用的钢纤维掺入量与本定额不同或采用其他材料时,可进行抽换。

6.洞身衬砌项目按现浇混凝土衬砌,石料、混凝土预制块衬砌分别编制,不分工程部位(即拱部、边墙、仰拱、底板、洞室)均使用本定额。定额中已综合考虑超挖回填因素,定额中均包括拱顶、边墙衬砌,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回填等工程内容。

7.洞内排水定额仅适用于反坡排水的情况,定额排水量按10m³/h 以内编制,超过此排水量时,根据采取治水措施后的排水量,按下表系数调整定额抽水机台班消耗量。

8.本定额中凡是按不同隧道长度编制的定额,均只编制到隧道长度在5000m以内。当隧道长度超过5000m时,应以隧道长度5000m以内定额为基础,与隧道长度5000m以上每增加1000m定额叠加使用。

9.混凝土运输应按桥涵工程有关定额计算。

10.照明设施为隧道运营所需的洞内永久性设施,按交通工程相应定额计算。

11.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本定额所指隧道长度均指隧道进出口(不含与隧道相连的明洞)洞门端墙墙面之间的距离,即两端端墙面与路面的交线同路线中线交点间的距离。双线隧道按上、下行隧道长度的平均值计算。

(2) 洞身开挖工程量按设计断面数量(成洞断面加衬砌断面)计算,包含洞身及所有附属洞室的数量,定额中已考虑超挖因素,不得将超挖数量计入工程量。

(3) 现浇混凝土衬砌中浇筑、运输的工程数量均按设计断面衬砌数量计算,包含洞身及所有附属洞室的衬砌数量。定额中已综合因超挖及预留变形需回填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将上述因素的工程量计入计价工程量中。

(4) 防水板、明洞防水层的工程数量按设计敷设面积计算。 (5) 止水带(条)、盲沟、透水管的工程数量,均按设计数量计算。

(6) 拱顶压浆的工程数量按设计数量计算,设计时可按每延米0.25m3综合考虑。

(7) 喷射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厚度乘以喷射面积计算,喷射面积按设计外轮廓线计算。

(8) 砂浆锚杆工程量为锚杆、垫板及螺母等材料质量之和;中空注浆锚杆、自进式锚杆的工程量按锚杆设计长度计算。

(9) 格栅钢架、型钢钢架工程数量按钢架的设计质量计算;连接钢筋单独计算。

(10) 管棚、小导管的工程量按设计钢管长度计算。当管径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定额中钢管的消耗量。

(11) 横向塑料排水管按铺设长度计算;纵向弹簧管按隧道纵向每侧铺设长度之和计算;环向盲沟按隧道横断面敷设长度计算。

文档更新时间: 2024-01-03 16:38   作者:孝铭